從計劃經濟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煤炭價格機制不斷完善,煤炭跨區域調運能力不斷提升……新中國成立75年來,我國煤炭市場體系建設取得豐碩成果。
改革開放前,我國煤炭生產、運輸、銷售、價格等要素均由國家統一計劃,盈虧由國家統一平衡。1985年,我國開始對統配煤礦實行投入產出總承包,企業自主經營權逐步擴大。1998年,國有重點煤礦下放地方管理。之后,國有重點煤礦開啟了以政企分開為取向的公司制改革,優質資產上市融資,多元投資機制逐漸形成,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快速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能源集團、山東能源集團等大型煤炭能源集團相繼組建,山西等主要產煤地區深入推進煤炭企業專業化重組,煤炭市場競爭更加有序,煤炭企業市場競爭能力不斷提升。
煤炭價格機制在深化改革中逐步完善。1992年,我國在徐州礦務局、棗莊礦務局試點放開煤炭價格,煤價市場化改革拉開序幕。1994年,國家宣布取消全國統一的煤炭計劃價格,明確電煤仍執行指導價格。2004年,我國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形成電煤價格“雙軌制”。2012年,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決定自2013年起取消重點電煤合同,實現電煤價格并軌。2017年,在有關部門的推動下,煤炭行業建立起中長期合同制度與“基礎價+浮動價”相結合的定價機制,發揮了維護煤炭經濟平穩運行的“壓艙石”作用。
煤炭跨區域調運能力不斷提升。隨著中東部地區煤炭資源逐漸枯竭,北京、重慶等地退出煤炭生產,煤炭生產格局深度調整。一方面,煤炭生產向西北地區集中。數據顯示,2023年,山西、陜西、內蒙古、新疆四省(自治區)原煤產量38.3億噸,占全國總產量的81.3%,比2020年提高3個百分點,比2013年提高11.8個百分點。另一方面,消費重心仍集中在東南部地區。為高效運輸煤炭,我國先后建成大秦、朔黃、瓦日、浩吉等主要煤炭鐵路運輸通道,新疆煤炭外運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七縱五橫”煤炭鐵路運輸網絡。2013年,我國煤炭鐵路發運量23.22億噸;2023年,我國煤炭鐵路發運量達27.81億噸。
同時,我國煤炭港口接卸能力大幅提高,建成秦皇島港、京唐港、曹妃甸港、黃驊港和南京、武漢等一批沿海、沿江煤炭中轉港口,北方七港煤炭一次下水量由2014年的6.8億噸增加到2023年的8.8億噸。
特高壓輸電通道變運煤為輸電,搭建起我國煤炭立體輸送網絡。目前,我國已建成39條特高壓輸電通道,其中33條是以煤電和新能源為主的輸電通道,緩解了我國西北地區特別是新疆地區煤炭長距離外運壓力。
在政策支持下,一批煤炭儲備基地在河南、湖北、四川等主要消費區和中轉地相繼建成投運。我國煤炭鐵路運輸、鐵水聯運、特高壓輸電+應急儲備的產業格局初步形成。
從出口創匯到煤炭進口,進口煤逐漸成為我國煤炭市場的組成部分。1978年,我國出口煤炭321萬噸;2003年創下出口煤炭9402萬噸的最高紀錄。2004年,我國開始實行煤炭出口配額。1980年至2001年,我國煤炭進口量除1996年達到320萬噸外,一直穩定在100萬噸至250萬噸之間。2002年,我國進口煤炭超過1050萬噸,隨后保持增長態勢。2009年,我國煤炭進口量大幅超過出口量,轉變為煤炭凈進口國。2023年,全國煤炭進口量4.74億噸,出口煤炭447萬噸。
(數據來源于國家統計局、國家鐵路局、海關總署、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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