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港區環保局獲悉,按照《秦皇島市政府關于下達2007年度環境污染限期治理計劃的通知》要求,今年列入海港區限期治理工作的單位共36家,廢水限期治理單位4家,限期治理餐飲企業7家,鍋爐煙塵治理單位8家,限期取締1噸/小時以下小鍋爐17家。
據介紹,為便于與企業更好地溝通,海港區環保局將分批召開限期治理單位調度會,及時了解限期治理工作的進展,幫助各限期治理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治理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限期治理工作取得預期效果。秦皇島市政府將組織環保等部門對限期治理計劃完成情況進行驗收,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單位,將采取關閉、取締等措施,依法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