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態環境部官方微博消息,1月20日,生態環境部召開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環評司司長王志華表示,生態環境部努力將排污許可制建設成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監管的核心制度。具體工作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實現排污單位“全覆蓋”。制訂分類管理名錄,發布80項排污許可技術規范、45項自行監測技術指南、22項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指導各行業有序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實現行業管理全覆蓋,摸清家底,為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依法治污夯實基礎。將全國386.7萬家排污單位納入管理,其中核發排污許可證37.1萬張,排污登記349.6萬家,管控水污染物排放口25萬多個、大氣污染物排放口115萬多個。
二是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推動制修訂水、大氣、土壤等八部生態環境相關法律,頒布《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完善排污許可法治基礎。發布《排污許可管理辦法》,指導地方依法將各環境管理要素全部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推動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實現綜合許可。
三是推進核心制度建設。將環評文件及其批復要求全部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推動環評與排污許可制度改革聯動。有序推動火電、鋼鐵等行業生態環境統計與排污許可銜接,目前火電行業已實現2200多家企業統一報表填報,做到“一個企業、一個口徑、一套數據”。此前,火電行業生態環境統計、排污許可執行報告共需企業填報472項指標,通過統一報表優化整合,僅保留361項指標,而且其中188項可直接通過排污許可平臺自動帶入、自動核算,或者通過下拉菜單字典式選取,大大減輕了企業和基層的填報負擔。完善固定污染源自行監測監管機制,累計已有38萬家企業監測數據通過許可平臺統一登錄、統一填報、統一公開。
2024年11月,生態環境部貫徹落實三中全會精神,制定發布了《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突出環境質量改善主線,聚焦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推進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要素、全聯動、全周期管理。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以落實《實施方案》為抓手,強化固定污染源監管核心制度,全面實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推動提質增效,切實發揮好排污許可在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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