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興義卷煙廠兩臺SHL10--1.27--A型鍋爐除塵系統分別于1991年和1995投運,均使用XS型旋風除塵器,由于運行年限長,兩臺旋風除塵器不但性能落后,而且已出現不同程度磨損,除塵效果嚴重降低,各項指標(煙塵排放、二氧化硫排放、林格曼黑度等)均達不到國家排放標準。再加上無脫硫裝置,污染日益嚴重,該廠所有人一致認為應該把保護環境是第一位,創造商業價值放在其次。
經貴州中煙批復,興義卷煙廠在對原用的鍋爐除塵器進行改造的同時增加脫硫裝置,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工程于2008年9月18日正式施工。施工前,興義卷煙廠組織相關技術人員與施工方對煙氣脫硫除塵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了分析。
經過興義卷煙廠和施工方的緊密配合與共同努力,鍋爐煙氣脫硫除塵改造工程于2009年2月26日完工。通過試運行,設備性能良好,該系統應用水循環的原理,將脫硫塔中流出的廢水經過處理后再回收利用,大大節約了水資源。多管除塵器底部每天將產生50-100公斤的煙沫,這些煙沫又可以回收與煤混合使用,真正達到了節能的效果。2009年3月8日,黔西南州環保局對興義卷煙廠鍋爐排放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燃煤鍋爐脫硫除塵后排放煙塵濃度為163.9㎎/ m3、二氧化硫441㎎/ m3,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二類區Ⅱ時段標準限值要求,達到國家規定的鍋爐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