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電子報》9月23日報道,當日下午,越南總理范明政主持召開政府常務會,審議關于鼓勵自產自用屋頂太陽能發電機制的政府令草案。范明政總理在聽取工貿部報告和與會代表的意見后,要求工貿部根據有關意見修改完成法令草案,于下周提交政府頒布。
根據相關政策,投資屋頂太陽能發電系統但未全部使用的組織和個人,可向電網出售不超過裝機容量20%的電量,電價不高于上年市場平均電價。同時允許工業園區、出口加工區、經濟區和高新區交易和買賣自用屋頂太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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