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特函〔2008〕65 號
關于對2008年鍋爐壓力容器生產單位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
各有關單位:
為掌握鍋爐壓力容器生產單位獲證后持續保持許可條件的狀況,促進生產單位提高管理水平,驗證鑒定評審機構工作質量,根據《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等相關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我局于2008年5月-6月對全國部分鍋爐壓力容器生產單位進行了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監督抽查工作由有關專家組成的9個抽查組實施,共涉及15個省、自治區的42家鍋爐壓力容器生產單位。其中鍋爐制造單位14家,壓力容器制造單位16 家,壓力容器設計單位14家(名單見附件1)。從監督抽查情況反映,鍋爐壓力容器生產單位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要求的意識不斷增強,產品制造質量、設計質量有所提高,2007年監督抽查發現的一些問題正在逐步得到解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鍋爐壓力容器生產單位遵守國家法規意識和質量控制能力總體情況好轉,但仍然存在以下問題:
(一)資源條件方面。原材料庫、焊材庫管理松懈,造成不銹鋼材料表面質量和焊材溫濕度控制出現問題。技術人員年齡老化,不注重人才引進和培養,技術人員數量、比例不能持續符合許可條件。
(二)質量保證體系方面。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修訂質量保證體系文件。體系文件層次不清晰、要求不明確,崗位責任制不落實。
(三)產品質量方面。制造單位的焊接工藝評定不能覆蓋全部產品,彎管質量存在問題。設計單位的設計文件中未提出無損檢測合格級別、焊后熱處理、產品焊接試板、關鍵的制造工序等必要的技術要求。
三、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
(一)鍋爐壓力容器生產單位。
山東省茂泉資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封頭加工廠在露天場地進行封頭壓制,無封閉的鉚焊車間,無持證焊工,未持續符合A3級(僅限封頭壓制)壓力容器制造許可條件。
南通星球石墨設備有限公司原材料管理混亂。出具石墨原材料虛假復驗報告,產品質量證明書中主要非金屬受壓元件力學性能與材料質量證明書不一致;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石墨粘接工藝制造非金屬壓力容器;出廠產品未經制造監督檢驗。
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制造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將對上述2家單位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該2家單位應按照備忘錄的內容進行整改,經所在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確認合格后報我局。
蚌埠匯豐鍋爐廠質量保證手冊的每個要素均未列出支持性文件,各層體系文件之間互不銜接,質量保證體系未正確建立,不能有效控制產品質量;無錫瑞普化工設備有限公司材料管理混亂,出廠產品質量證明書中材料參數與材料質量證明書不一致;溫州市工業設計院、德州迅捷農具設計有限公司、勝利油田勝利石油化工建設有限公司金屬結構廠、勝利油田勝利石油化工建設有限公司管道容器廠、青島捷能汽輪機股份有限公司、茂名瑞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等設計單位的設計文件把關不嚴,設計文件未按照相關規范標準的規定完整地提出焊后熱處理、無損檢測合格等級等相關技術要求。
根據上述情況,對以上8家單位提出通報批評,并責令根據備忘錄進行整改,自本通報發出之日起2個月內將整改情況報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確認。符合要求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將有關材料報我局。
(二)鑒定評審機構。
從監督抽查情況反映,部分鑒定評審機構對評審原則和技術規范把握不準確,評審報告不能準確反映被評審單位情況;部分評審人員責任心不強,把關不嚴。要求有關評審機構根據監督抽查反映出的問題,認真分析,舉一反三,查找問題,落實整改,提出下一步的糾正和預防措施,不斷提高鑒定評審工作質量。
(三)監督檢驗機構。
從監督抽查情況反映,部分監督檢驗機構的監檢工作只偏重影響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項目的監督檢驗,忽略了對制造單位質量保證體系有效運轉和持續保持許可條件等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求有關監督檢驗機構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進一步提高監督檢驗工作的有效性。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此次監督抽查采用了隨機抽取、現場通知的工作方式,最大程度地反映了被抽查單位的真實情況,取得了較好效果。今后,將繼續采用靈活的抽查方式,并規范監督抽查行為。為進一步加強對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取證后的監管,擬采取如下措施:
(一)強化鑒定評審工作現場監督,提高評審人員素質。
鑒定評審機構在評審工作實施前,通知申請單位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指派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參加評審工作。監察員不作為評審組成員,不收取任何費用。鑒定評審工作結束時,監察員應當填寫《鍋爐壓力容器生產單位鑒定評審現場監督意見書》(以下簡稱《意見書》,見附件2),《意見書》是鑒定評審報告的重要內容。
針對鍋爐壓力容器持證鑒定評審人員知識結構和評審經驗差異較大,不能完全適應裝備制造業發展和技術進步的要求的問題,我局將加強鍋爐壓力容器鑒定評審人員的再培訓。
(二)加強非金屬壓力容器安全監察。
目前,各級質監部門對非金屬壓力容器的安全監察工作仍存在死角、盲區,監管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我局將選擇非金屬壓力容器生產較為集中的地區先行開展監管試點,規范企業行為,強化監管,提高非金屬壓力容器安全監察的有效性。
(三)加強對生產單位的現場安全監察和監督檢驗。
各級質監部門要加強對生產單位的現場安全監察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重問題應當上報發證部門處理。各監檢單位要認真履行監督檢驗職責,嚴把產品安全質量關,發現企業不能持續符合許可條件應當及時上報當地安全監察機構。
請各有關單位以監督抽查為契機,認真研究總結,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整改落實,全面提高工作質量,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附件:1.2008年鍋爐壓力容器生產單位監督抽查名單
2.《鍋爐壓力容器生產單位鑒定評審現場監督意見書》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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