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宣傳輿論力度:一方面向社會發放宣傳資料近千份,大力宣傳中心城區清潔能源改造的重要意義,積極動員每位業主都能行動起來,為宜春建設最佳宜居城市做出應有的貢獻。定期向社會各界發放專項整治行動簡報,通報有關整改單位進展情況,形成社會輿論壓力,使整改單位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二是加大技術服務力度:積極主動為整改單位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幫助整改單位結合自身實際,盡快找到切實可行的清潔能源替代鍋爐的方案。
三是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明確在2008年12月31日前仍未提出整改方案的整改單位,市環保局將會同工商、公安、城管、供電等部門聯合執法,依照相關法律對其執行停用并限期拆除高污染燃料鍋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