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安仁縣第一再生膠廠鍋爐廢氣、洗膠廢水超標排放,原料脫硫過程中散發的惡臭氣體和生產設備產生的噪聲,對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2008年4月后環境保護部與監察部督察發現,該廠雖經停產治理,但治理設施設計不規范、設備簡陋,煉化廢氣無組織排放,惡臭明顯,洗膠廢水、機械噪聲超標排放,危險廢物隨意露天堆放。居民樓緊貼廠房,未預留規定的衛生防護距離,存在嚴重的環境安全隱患。
督辦要求:責成郴州市環保局責令郴州安仁縣第一再生膠廠停產治理,并加強監管,確保企業完善治污設施前不得擅自恢復生產;會同有關部門對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在督促該企業整改、搬遷工作中依法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