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沈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建設廳《關于推進城市集中供熱工作的意見》,“十一五”期間,沈陽省將把新、改、擴建的熱電廠、熱源廠及規模較大的鍋爐房覆蓋的供熱區域內的單臺鍋爐容量在10噸/小時以下的鍋爐3345臺全部拆除;14個省轄市城市集中供熱率達到86%。
沈陽省城市供熱將實行統一規劃和管理,全面發展集中供熱,限制并逐步取消分散供熱。其中,新建建筑將全部實行集中供熱,既有建筑限期入網實行集中供熱。
《意見》還明確,沈陽省集中供熱與供熱收費體制改革相結合、推進供熱計量和利用再生能源供熱相結合。全面發展集中供熱,推行分戶供熱并逐步達到按用熱量計量收費。今后新建商品房如果無分戶計量供熱設計,其施工圖設計文件不予批準;已竣工的,也不予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