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節能減排安全生產整頓攻堅行動辦公室
關于對影響空氣質量保障的224家企業實施限期綜合整治的通知
各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園區、管理區、工業區)管委會,市屬以上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深化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確保北京2008年奧運會期間良好的環境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唐山市節能減排安全生產整頓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唐字[2008]22號)、《唐山市改善城區大氣環境質量的實施意見》(唐政辦函[2008]28號)和《唐山市煙氣排放設施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唐政辦函[2008]78號)等有關規定,決定對列入奧運保障方案中10家企業限期治理,5家企業限期淘汰關閉、4家企業責令臨時停產、3家企業限產限排,對位于重點區域內的29家社會加油站限期治理;決定對16家電力企業實施脫硫治理;決定對67家單位的74根排氣煙囪實施拆除;決定對位于市中心區范圍內的90家單位的燃煤鍋爐進行綜合整治。對限期內未完成任務的縣(市)區屬企業、單位,由所在縣(市)區政府依法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對限期內未完成任務的市屬企業、單位,市政府依法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對限期內未完成任務的省屬以上企業、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依法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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