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從西寧市政府獲悉,今年,西寧市在市區范圍內劃定禁煤區,并更新改造市區污染物超標排放或沒有污染防治設施的所有燃煤設施。
省城禁煤區范圍包括:東起湟中路、西至海湖路、南起沈家寨橋、北至門源路、朝陽東路、祁連路;西寧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川工業園區、海湖新區核心區、青海生物科技產業園區,除上述禁煤區范圍外的市區其他區域均為控煤區。西寧市政府規定,已經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輕質柴油和電能等清潔能源的各種鍋爐、窯爐和茶浴爐等,繼續使用原有設備和燃料,未經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不得擅自改變其設備和燃料,一經發現,將根據有關法律予以處罰;城市禁煤區內的單位,必須使用天然氣、電、輕質柴油等清潔能源,禁止使用原煤等污染燃料,城市禁煤區內禁止審批任何燃用污染燃料的項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擴建任何燃用污染燃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