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贛州市質監局與市經貿委聯合執法,對贛縣某小型造紙廠內一臺2T鍋爐予以報廢處理。截至目前,我市已對13臺此類鍋爐予以報廢。
為打造一流的生態環境,我省自2007年11月中旬起開展了淘汰燃煤鍋爐(窯爐)專項行動,在全省范圍內對不符合標準的燃煤鍋爐(窯爐)堅決予以淘汰,其中我市與南昌、九江、景德鎮、萍鄉、宜春等地被列為專項行動的重點區域。據了解,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我市經貿委、質監局、環保局對全市鍋爐進行了摸底排查,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列入各設區市中心城區4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在用的燃煤鍋爐經有資質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檢測)機構檢測,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且無修理改造價值的,依法堅決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