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發布最后一批限期改燒名單 環保部門對拖延戶下最后通牒
2007年是長沙市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第二階段的最后一年。近日,長沙市人民政府下達了《關于市區三環線范圍內1t/h以上燃煤鍋爐限期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燒清潔能源的決定》,公布最后一批限期改燒單位名單。4月12日,市、區兩級環保部門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限期整改單位開展執法行動,對拖延單位下達限期改燒令,由此打響了長沙市清潔能源行動最后攻堅戰。
7年大氣防治,空氣質量逐年上升
近日,為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從根本上改善長沙市空氣質量,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和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創建,市政府公布了市區三環線范圍內1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限期拆除(或改燒清潔能源)等三批名單,要求年前全面完成拆除或改燒三環線范圍內企事業單位、機關大院和駐長部隊的燃煤鍋爐共計43家單位74臺鍋爐,總蒸發量為413蒸噸。
此前,長沙市從2001年起通過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第一、二階段相關措施,已經全面拆除城區內1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800余蒸噸,1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320余臺1100蒸噸。通過兩階段的綜合整治長沙市空氣質量逐漸改善,空氣質量優良率由2004年的59.84%提升到去年76.71%,提高了近17個百分點。加之此次公布的74臺燃煤鍋爐即將改燒到位,至年底長沙市三環線內所有燃煤鍋爐將徹底退出歷史舞臺,長沙市空氣優良率有望突破80%。
獎罰分明 確保改燒按期完成
針對政府公布的限期改燒名單,長沙環保部門將采取一系列措施確保全年改燒任務的按時完成。如對拆除燃煤鍋爐和新建燃氣、燃油鍋爐建立一戶一檔,將圖片資料、文書資料建立詳細檔案,同時對新建燃油、燃氣鍋爐嚴格審批并發放排污許可證;在新建項目辦理環保手續時,對不能完成改燒任務的一律不予進行行政許可;在嚴肅查處污染大氣環境的違法行為的同時,對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務的改燒單位予以通報,并強制拆除,依法處罰;對按時完成改燒任務的單位按拆除燃煤鍋爐每蒸噸3萬元予以補貼,駐長部隊的燃煤鍋爐改燒單位給予每蒸噸4萬元補貼。
對改燒拖延戶決不手軟
本次長沙市環保局清潔能源專項行動的執法對象是2006年度有拆改任務而未按期拆改完畢的9家單位,各區環保監察部門則對區管單位清潔能源改燒工作進行現場執法檢查。執法人員對限期整改的單位進行嚴格檢查和檢測,市環保局對9家單位下發最后拆除令《限期拆除燃煤鍋爐通知書》,明確改燒任務和完成時間,同時對具備拆除條件的組織現場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