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日前召開“上海市推進燃煤電廠脫硫工程工作會議”,決定在“十一五”期間投資40億元,使95%以上的電廠完成煙氣脫硫工作,到2010年實現減排二氧化硫20萬噸的目標。
據了解,上海共有16家燃煤電廠,總裝機容量1063.4萬千瓦。目前除95萬千瓦機組完成煙氣脫硫工程建設外,其他均沒有采取必要的二氧化硫治理措施,每年近30萬噸二氧化硫的排放,對上海的環境空氣質量造成巨大影響。
為此,在上海市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協調全市各發電企業共同完成了《上海市“十一五”期間燃煤電廠脫硫工程實施方案》。
“方案”在政策上對脫硫工作給予支持,電廠上網電價體現環保折價,脫硫改造電價納入全市調整計劃;每年在排污費收入中,安排資金用于實施脫硫工程的補貼;對脫硫電廠優先安排年度發電量計劃,未按時完成脫硫的電廠則相應扣減其發電量計劃;按照國家對粉煤灰資源綜合利用的政策,鼓勵脫硫廢渣的綜合利用。落實電廠脫硫目標責任制,對未按計劃進度完成脫硫改造的,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