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振興居民小區共有居民60余戶,3年來,因居住在該小區的女民警宋振玲擅自拆除小區供暖管線,私接鍋爐給居民供暖,引發了眾多紛爭。
女民警為啥要和鄰居鬧
10月19日21時許,梅河口市振興小區居民安某正往自家走,相鄰單元居民宋振玲突然走出家門與其發生爭吵撕扯。
“宋振玲一邊罵一邊撓我丈夫,我急忙跑過去阻攔,并讓我丈夫立即報警,結果我的臉被宋振玲撓成了這樣。”安某的妻子王某說,當時周圍鄰居聽到爭吵都出來了,宋振玲看群眾多了,便跑回家中,經民警再三叫門及宋的主管領導打電話,宋才走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身為民警,宋振玲為何要和鄰居鬧呢?“這3年來,小區一直是宋振玲用自家鍋爐供暖,根本達不到要求的溫度,我們提出不用她供暖了,找市領導將我們的管線接到全市集中供熱管線上,引起了宋振玲的不滿。”
小區居民為啥苦不堪言
原來該小區供熱是由建國社區(原建國村)負責,居民當時購買樓房時各項配套費已全部交齊,可到了2002年冬,居民們發現小區內突然建起了一個鍋爐房,同樣居住在該小區的女民警宋振玲購進了鍋爐,擅自將小區供暖管線切斷,接在了自家的鍋爐上,并制定了取暖收費標準為居民供暖。
“當年我們認為誰供暖都一樣,就毫不猶豫地把取暖費交給了宋振玲,可沒想到供暖效果一點都不好,室內溫度只有8℃至12℃,隨后兩年也沒什么改變,我們基本上不交取暖費了,到冬天實在受不了就出去租房住。”居民王老師說。“2003年冬季,我妻子要生產了,我早早就把取暖費交給了宋振玲,可妻子坐月子一個星期了,暖氣才稍微溫乎一點。”提起供暖的事,居民孫某還有氣。
據了解,早在2004年冬季,小區居民就向梅河口市有關部門反映供暖問題,可因當時已經入冬,有關部門已無法施工。近日,居民再次向市領導反映,希望小區供暖能并入全市供暖系統,不料加劇了宋振玲與居民之間的矛盾。
市委書記批示 政府協調解決
10月23日,梅河口市市委書記王文剛得知情況后,立即批示有關部門5天內將問題查清,讓居民順利過冬。梅河口市市委政法委和公安局迅速組成聯合調查小組,經調查發現,宋振玲是梅河口市公安局法制科的民警,今年50多歲。事情發生后,宋振玲曾多次到市政府、建設局上訪,要求賠償其經濟損失19.82萬元,并表示如不滿足她的要求,她將不允許熱電公司進入小區施工。
“經我們調查,2002年冬宋振玲在無任何審批手續和未經任何人同意的情況下,私自改變小區原供暖關系,屬非法行為,應由行政執法部門予以取締。居民們反映的宋振玲違紀問題應由市紀委或公安局紀委調查處理。宋振玲提出的住戶欠取暖費等問題應該通過訴訟途徑解決。”梅河口市市委政法委一位工作人員說。
昨日,該小區的熱網改造在梅河口市副市長王坤的協調下已經順利展開。“原本外網改造費用需要17萬元,經政府大力協調,只收居民12萬元,每戶居民需要交納每平方米入網費30元、外管網費20元、一戶一閥16元,共計66元/平方米,目前還有一些缺口,但考慮到不影響居民取暖,經市領導研究決定,先對小區供暖管線改造。”梅河口市市政府副秘書長白鐵軍說。
據悉,針對民警宋振玲的問題,目前梅河口市有關部門已經另外組成調查小組專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