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楚天金報):被任命為鍋爐班班長后,鍋爐工李某就打起了燃料用煤的主意,3年多時間內貪污公款4萬余元。武漢鐵路運輸檢察院昨日披露,該院已對涉嫌貪污罪的李某提起公訴。
今年39歲的李某,曾是原鄭州鐵路局武漢結核病防治院鍋爐工,2000年底,他被該院任命為鍋爐班班長,負責該院鍋爐用煤的采購。
“提升”后的李某發現,與供煤單位聯系業務全由他一人經手,他談好煤價只用匯報一下,領導并不多問,聯系付款進賬,財務也不多問,單位收煤也不再驗貨過磅。
發現這一漏洞后,李某決定好好地利用這個賺錢機會。從2001年起,每次與供煤單位聯系后,他會要求對方在開發票時,多開出幾噸煤的購煤款。為了不讓人發現端倪,每次收貨時,他還親自到場驗貨。案發前,該單位一直認為他工作認真負責。
今年9月,武漢鐵路運輸檢察院在辦理有關案件時,發現李某犯罪的線索后,通過偵查,對其作出逮捕決定。據檢方指控:自2001年起至2004年期間,李某通過虛報購煤噸數,“吞下”公款合計4359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