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運城市“藍天行動”執法人員首次采取強制性措施,依法拆除了鹽湖區文化館、八一旅館、三圣浴池的3座違法排污鍋爐。
改善市區大氣環境質量,確保全年二級以上空氣質量天數達到200天以上,是今年我市“藍天行動”的具體目標。為實現這一目標,市政府早在3月3日就制訂了實施方案,提出了改變燃料結構,使用型煤、油、氣等清潔能源,治理鍋爐污染的具體要求。但是,上述3家單位仍然繼續使用煙煤,直接排放不加處理的煙塵,污染大氣環境,并拒不執行市環保局依據《中化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當日,執法人員拆除了3家單位違法排污鍋爐的煙囪和電機,將鍋爐吊離原位。下一步,執法人員還將繼續依法拆除市區內的違法排污鍋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