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我市燃煤鍋爐煙塵污染治理取得重大成果后,我市繼續全面開展清潔能源二期工程。近日,市環保局再次對使用4至6.5蒸噸/每小時燃煤鍋爐的相關單位及個人進行檢查,要求必須在6月30日后一律使用清潔能源。
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近年來,通過對云巖、南明、小河、花溪區以及高新區2蒸噸以下燃煤鍋爐的清潔能源改造和拆除停用,消除了眾多“黑龍”,減少了我市大氣污染,各類大氣指數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控制,對我市大氣環境質量的改善起到良好的作用。
根據國家環保相關規定,我市去年4月1日起發出《對4至6.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限期使用清潔能源的通告》,要求于今年6月30日前,云巖、南明、小河、花溪區以及高新區范圍內的4至6.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一律使用清潔能源。
市環保局重申,如不在6月30日后使用清潔能源,將按照相關法規給予處罰,并責令立即停止使用和限期拆除,拒不執行的,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記者 孫恒) 來源:貴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