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保護是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重要內容,事關國家生態安全、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是綿延至子孫后代的生態福祉。
我國濕地分布廣、類型豐富,總面積居亞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根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及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結果,全國濕地面積5635萬公頃。
我國以全面保護濕地和提供優質生態產品為目標,以推進濕地保護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實施濕地保護修復重大工程為抓手,全面貫徹實施濕地保護法和《全國濕地保護規劃》。截至目前,全國濕地面積總量保持穩定,共有國際重要濕地82處、國家重要濕地29處,國家濕地公園903處,13座城市入選全球國際濕地城市。
如今,我國濕地保護修復取得突破性進展。法規建設逐步健全。濕地保護法從濕地生態系統的整體性和系統性出發,為強化濕地保護和修復提供了法治保障。截至目前,國家林草局牽頭出臺7項配套制度,推動28個省份制修訂省級濕地保護法規。監管力度持續加大。我國將濕地保護納入林長制、河湖長制考核范圍,制定破壞濕地約談辦法。實現了重要濕地疑似問題衛星圖片判讀全覆蓋,開展違規侵占國家濕地公園等自然保護地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近兩年,我國建立了濕地領域標準體系,出臺了濕地國家標準2項、行業標準5項。每年組織開展濕地動態監測,定期發布《中國國際重要濕地生態狀況》白皮書,建立40處濕地生態定位觀測站。與此同時,我國成功舉辦了《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濕地公約》常委會第62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提交的關于建立國際紅樹林中心的區域動議提案。
今后一個時期,應當從五個方面全面推進濕地保護高質量發展。一是完善濕地保護法配套政策。制定濕地面積總量管控制度、濕地保護部門協作和信息通報制度,出臺濕地恢復費繳納和使用管理辦法、國家重要濕地管理辦法。繼續指導各省修訂省級濕地保護條例,完善對一般濕地的保護管理政策。二是健全濕地保護體系。建設好濕地類型國家公園,推動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落地,妥善解決濕地自然保護地歷史遺留問題,采取多種形式把更多重要濕地納入自然保護地。三是實施濕地保護修復重大工程。指導地方科學編制重要濕地修復方案,優先在30個重點區域實施濕地保護修復工程項目,完善濕地生態保護補償等政策。四是加強濕地資源監測監管。厘清各部門濕地管理職責邊界,通過林長制考核評估,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五是深度參與濕地保護國際事務。抓好《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成果應用,深度參與、務實推進全球生態治理,建設好國際紅樹林中心,擴大國際重要濕地規模,推動濕地保護高質量發展。
(作者:鮑達明,系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濕地管理司原一級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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