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工信部發布公告,將許可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74批)以及經商國家稅務總局同意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五十三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六十九批)予以公告。
以下為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3年第2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號)等有關規定,現將許可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74批)以及經商國家稅務總局同意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五十三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六十九批)予以公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