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上海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推動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實現節能降碳減污協同增效、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十四五”節能減排工作目標,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奠定堅實基礎,為建設美麗上海提供有力支撐。詳情如下:
上海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大力推動節能減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推動上海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緊緊圍繞“五個中心”和生態之城建設目標,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實現節能降碳減污協同增效、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十四五”節能減排工作目標,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奠定堅實基礎,為建設美麗上海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四項主要污染物的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1.3萬噸、0.99萬噸、1.63萬噸和0.12萬噸。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更加健全,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循環型產業和社會體系基本形成,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
三、重點工程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聚焦鋼鐵、石化化工、發電等重點行業,推進節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加快發展以廢鋼為原料的電爐短流程工藝,到2025年,廢鋼比力爭達到15%以上。持續推進工業節能“百一行動”和清潔生產,推廣船舶、汽車等大型涂裝行業低揮發性產品應用或減量化技術。積極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加強企業內部工業用水循環利用。推進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提升,新建數據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既有數據中心升級改造后的能源利用效率不超過1.4。到2025年,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下降14%,鋼鐵、水泥、煉油、乙烯、合成氨等重點行業達到標桿水平的產能比例超過30%,數據中心達到標桿水平的比例為60%左右。(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園區節能環保提升工程。聚焦低效產業園區轉型升級,推動工業園區能源系統整體優化和污染綜合整治。搭建園區能耗監控平臺,大力推動園區整體能效提升。深化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設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級利用、污水處理、循環再利用。到2025年,具備改造條件的市級以上園區全部完成循環化改造。(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管委會、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工程。全面推進城鎮綠色規劃、綠色建設、綠色運行管理,推動低碳城市、韌性城市、海綿城市、“無廢城市”建設。建立建筑設計用能限額體系,推廣應用超低能耗建筑,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發展,引導既有建筑綠色更新。實施高效制冷行動,運用智能管控等技術實施改造升級。滾動實施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結合海綿城市建設,推進雨水集蓄利用示范工程。“十四五”期間,累計落實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不少于800萬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3000萬平方米。(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物流節能減排工程。加快構建與超大城市相適應的綠色交通體系,完善充換電、港口岸電、加氣站、加氫站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公交、出租、環衛清掃、郵政等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逐步推動游船、輪渡船、公務用船等實施電動化更新。推進大宗貨物“公轉鐵”“公轉水”,積極推進多式聯運發展。全面實施新增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和強制維護制度。開展快遞包裝綠色轉型行動,引導電商、郵政快遞等企業使用獲得綠色認證的產品和可循環快遞包裝產品。到2025年,個人新增購置車輛中純電動汽車占比超過50%,港口集裝箱“水水中轉”比例達52%以上。(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郵政管理局、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推動農光互補、漁光互補,提升農業領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動農作物秸稈和蔬菜廢棄物多元化利用。加強廢棄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到2025年基本實現全量回收。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續建與新建項目,逐步推進已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實施畜禽養殖氨排放監測監控,逐步推廣種植業氨減排技術。到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8%左右,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90%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8%左右。(市農業農村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水務局、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采用能源費用托管等創新模式,持續推進公共機構既有建筑調適、節能和綠色化改造。提高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中新能源汽車占比,完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到2025年,70%以上的區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建成節約型機關,70%以上的學校建成綠色學校。(市機管局牽頭,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水務局、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加快推進碳谷綠灣、杭州灣開發區環境整治和轉型升級。持續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深入實施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和工業、農業面源、船舶等污染治理工程。到2025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到或好于Ⅲ類,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的水體比例達到60%以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水務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繼續實施重點企業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實施現役煤電“三改聯動”改造,推動落后燃煤機組的等容量替代,加快自備電廠清潔化改造。推動寶鋼股份寶山基地鋼鐵生產工藝加快從長流程向短流程轉變,加大天然氣噴吹工藝替代力度。推動實施吳涇、高橋地區整體轉型,進一步壓減石化化工行業煤炭消費。到2025年,煤炭消費量下降5%左右。(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推進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實施全過程污染物治理。大力推進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溶劑使用類行業,以及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生產行業低揮發性原輔料產品的源頭替代。以含揮發性有機物物料的儲存、轉移輸送等五類排放源為重點,管控無組織排放。推進新一輪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綜合治理,對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及有機液體儲運銷、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等六大領域開展“一廠一方案”專項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強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建設。推進污水二三級管網新建工程及污水泵站新建、改擴建工程,實現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統籌建設污水廠污泥、通溝污泥無害化處置工程設施,推進煤電基地污泥摻燒。加快推進“點站場”回收體系標準化建設和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全程計量體系。到2025年,全市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9%,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焚燒能力達到2.9萬噸/日。(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綠化市容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政策機制
(一)優化完善能耗雙控制度。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管理,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合理確定各區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加強節能形勢分析預警,對高預警等級地區加強工作指導。優化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耗雙控制度。(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統計局、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推進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形成有效減排能力。按照“可監測、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則,將重點工程減排量指標分解落實到各區和重點單位。改進和完善總量減排核算技術體系,加強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審批等制度銜接。強化總量減排監督管理,重點核查重復計算、弄虛作假等問題。(市生態環境局、各區政府、重點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原則上不得新建、擴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以下簡稱“兩高一低”項目),對確需新增的項目,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提高項目能耗、污染物排放準入門檻。推進存量“兩高一低”項目節能減排挖潛工作,對項目實施動態監測,強化常態監管。引導金融機構完善“兩高一低”項目融資政策。(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制度標準。建立健全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制度體系。制定修訂一批重點行業和重點產品的能耗、水耗標準,深入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研究制定在用內河船舶煙度排放標準。聚焦汽修、涂裝等行業,制定、修訂涉揮發性有機物等重點領域的標準和規范。(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司法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經濟政策。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覆蓋范圍。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積極發揮綠色發展基金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等金融產品服務,試點實施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建立健全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發展、落后產能和低效企業淘汰、建筑能效提升的綠色價格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市稅務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市場化機制。組織建設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和交易機構,積極參與全國用能權交易市場。探索排污權交易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試點。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市場化服務模式。推行再生產品和材料等認證,建立健全推廣使用制度,鼓勵政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優先采購。(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統計監測能力建設。嚴格實施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完善重點用能單位和大型建筑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加快形成臭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監測監控等網絡,完善重點產業園區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加強能源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強化統計數據審核,提升統計數據質量。(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壯大人才隊伍。加強節能監察和環保執法能力建設。督促重點用能和排污單位設置能源管理、專職環保崗位和負責人,加強節能減排工作人員專業培訓,加快培養節能環保領域專業人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各項目標任務。各區政府對本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國有企業應帶頭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鼓勵實行更嚴格的目標管理。(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國資委、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監督考核。完善能耗雙控目標分解和考核機制,強化能源資源優化配置措施落實情況考核力度。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壓實節能減排工作責任。(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委組織部、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全民行動。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營造綠色低碳社會風尚。全面推行“光盤行動”,在重點領域率先開展減塑行動。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宣傳力度,組織好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六五環境日等活動。(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委、各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