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近日浙江省發布2016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計劃》提出加快淘汰燃煤鍋爐,控制煤炭消費總量,1.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深入推進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創建。加快推進天然氣管道縣縣通工程,扶持天然氣“冷、熱、電”三聯供項目發展,天然氣年供應量達到90億立方米。加大省外電源合作開發力度,繼續提高外來電比例,同時壓縮外來非清潔能源電量。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嚴格控制非電煤炭消費總量,煤炭消費(含外來火電)占能源消費比重下降到57%以下,電煤消費占煤炭比重達到75%,非化石能源消費(含外來水電)比重提高到15.5%。強化煤炭質量控制,實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禁止使用硫分大于1%的煤炭,潔凈煤使用率力爭達到90%以上。
2.加快淘汰燃煤鍋(窯)爐。深化縣以上城市建成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加快熱網工程建設,年底前熱負荷在100蒸噸/小時以上的工業園區90%以上實現集中供熱。杭州、寧波、湖州、嘉興、紹興市城市建成區和2013年底前天然氣覆蓋到的縣級城市建成區,除集中供熱鍋爐外,全部關停10蒸噸/小時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鍋爐,完成熔爐、煤氣發生爐的關停或改造;其他設區市城市建成區和2013年底前天然氣未覆蓋到的縣級城市建成區,關停95%以上的10蒸噸/小時以下鍋爐,關停或改造90%以上的熔爐、煤氣發生爐,全年淘汰改造燃煤鍋(窯)爐10000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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