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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計提壞賬準備情況概述
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相關會計政策對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的相關資產進行減值測試,根據測試結果,公司部分資產存在減值的情形。據此公司2014年度新增計提資產減值準備17,726.6萬元,占2013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絕對值的254.71%,占公司2014年度扣除本次所計提減值準備后凈利潤(即凈利潤與本次所計提減值準備總額之和)絕對值的71.69%。其中,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的壞賬準備計提分別增加5,638.9萬元、87.1萬元和9,754萬元,分別占公司2013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絕對值的81.02%、1.25%和140.15%,存貨跌價準備增加計提2,246.5萬元,占公司2013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絕對值的32.28%。
其中全資子公司杭鍋江南能源和寧波杭鍋江南對河北鋼鐵集團龍海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海鋼鐵)新增特別壞賬準備3,000萬元,占2013年度公司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絕對值的比例為43.11%;對河北鑫達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達鋼鐵)新增特別壞賬準備4,800萬元,占2013年度公司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絕對值的比例為68.97%。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和全資子公司計提特別壞賬準備計入公司2014年度報告期。
二、本次計提壞賬準備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17,726.6萬元,相應減少了公司2014年度的凈利潤和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其中對龍海鋼鐵的特別壞賬準備計提3,000萬元、對鑫達鋼鐵的特別壞賬準備計提4,800萬元將減少本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7,800萬元。
三、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情況說明
公司對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計提壞賬準備的政策為:單項金額重大(金額1,000萬元(含)以上或占賬面余額10%(含)以上的應收款項)并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的,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壞賬準備;按組合(賬齡分析法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款項,賬齡在1年以內(含1年,以下同)的,計提5%,1-2年的計提8%,2-3年的計提15%,3-5年的計提50%,5年以上的計提100%;單項金額雖不重大但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款項(應收款項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與以賬齡為信用風險特征的應收款項組合中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存在顯著差異),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壞賬準備,經單獨測試未發生減值的,包括在以賬齡為信用風險特征的應收款項組合中計提壞賬準備。
對預付賬款計提壞賬準備的政策為: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壞賬準備。
對存貨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政策為:資產負債表日,存貨采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按照單個存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貨,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以該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確定其可變現凈值;需要經過加工的存貨,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以所生產的產成品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確定其可變現凈值;資產負債表日,同一項存貨中一部分有合同價格約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價格的,分別確定其可變現凈值,并與其對應的成本進行比較,分別確定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或轉回的金額。
對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計提減值準備的政策為:資產負債表日,有跡象表明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按照賬面價值高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根據上述政策,公司2014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具體情況如下: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公司相關資產的賬面原值及凈值情況如下:
其中全資子公司杭鍋江南能源和寧波杭鍋江南對河北鋼鐵集團龍海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海鋼鐵)新增特別壞賬準備3,000萬元,占2013年度公司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絕對值的比例為43.11%;對河北鋼鐵集團鑫達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達鋼鐵)新增特別壞賬準備4,800萬元,占2013年度公司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絕對值的比例為68.97%。根據《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0號: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規定列表說明計提特別壞賬準備的情況如下:
上述數據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若與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數據存在差異,公司最終將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結果進行相應調整。
四、審計委員會關于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說明
經審核,審計委員會成員一致認為公司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和全資子公司計提特別壞賬準備遵照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相關會計政策的規定,本次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和全資子公司計提特別壞賬準備基于謹慎性原則,依據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財務狀況、資產價值及經營成果。
五、監事會關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說明
經審核,監事會一致認為公司2014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和全資子公司計提特別壞賬準備的決議程序合法,依據充分;計提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計提后將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資產狀況,同意公司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和全資子公司計提特別壞賬準備。
特此公告。
杭州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
本文來源:證券日報-資本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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