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截止8月底,浙江省共淘汰燃煤鍋爐1369臺,批復了常山、瑞安經濟開發區等6個縣(工業園區)的集中供熱規劃,啟動了浙能嘉華7號組等12臺在役60萬千瓦以上機組的清潔化改造。目前,各地市均已啟動編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和集中供熱實施方案》,市、縣(市)城市禁燃區已基本劃定。此外,浙江還將重點抓燃煤電廠清潔改造工作,確保2017年前全省在建、在役的60萬千瓦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及新建的30萬千瓦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水平達到燃氣機組的排放限制標準。
據了解,下階段浙江省將逐步淘汰高污染燃料“五爐”,即鍋爐、窯爐、熔爐、煤氣發生爐和茶爐。今年全省計劃淘汰鍋爐2900臺,明年起,對鍋爐采取逐年遞增的方式收取排污費,2015年到2017年分別增收20%、40%和60%。對未按計劃淘汰改造的鍋爐,每年增收100%的排污費,質監部門不予通過年檢年審。目前浙江省煤炭占一次能源的五成以上,燃煤煙氣是大氣主要污染源,截止8月底,浙江省已經淘汰鍋爐1369臺,完成全年計劃的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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