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11年12月16日11時許,洲坪鄉洪垅村南塘組鐘啟東的榨油房內田越南銷售、安裝的“土鍋爐”在加熱制造蒸汽時發生大爆炸,當場導致土筑油榨房倒塌,導致在油榨房內的鐘啟東、鐘細桃、鐘迪愛宋金凡4人當場死亡,鐘顯付受傷。
2010年10月---2011年11月期間,田越南未經許可,擅自雇傭被告人田漢谷為其制作能產生蒸汽來蒸茶籽榨油用的“土鍋爐”,并于2010年10月分別銷售給同鄉的鐘啟東,洲坪鄉石板橋村的宋鐵銘、洲坪鄉烏鴉山村的田光明、仙井鄉高泉組張義平。
經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鑒定,田越南生產、銷售的自制蒸汽發生爐屬于禁止制造使用的“土鍋爐”,且蒸汽發生爐結構設計嚴重不合理,爐門圈采用方型孔且無任何補強措施,使爐體受力狀況嚴重惡化,尤其是四角部位,引起嚴重的應力集中,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同時制造質量低劣,角焊縫連接處存在嚴重為焊透缺陷,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近日,株洲縣人民檢察院對該縣洲坪鄉“12.16”鍋爐爆炸事故的兩名被告田越南、田漢谷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罪分別判處兩被人有期徒刑4年和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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