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2年度“打非治違”集中行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鞏固和深化2011年以來“打非治違”工作成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省人民政府決定自2012年2月下旬起,在全省開展為期3個月的“打非治違”集中行動。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入開展“轉作風、嚴監管、保平安”作風建設主題月活動,嚴格落實責任,強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著力規范安全生產秩序,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對象、重點內容和重點工作分工
(一)重點行業領域:在全省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集中行動,重點在煤礦、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施工、交通建設施工、電力建設施工、水利建設施工、鐵路建設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城市工業災害防治、民用爆炸物品、冶金、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特種設備、鐵路、電力等高危行業領域開展行動。
(二)重點對象:高危產業和生產經營單位集中、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現象嚴重、重大安全隱患較多、安全生產矛盾和問題突出以及近幾年來較大以上事故多發頻發的重點地區、重點礦區和重點企業。
(三)重點內容:
1、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1)無證無照、證照不全或過期失效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3)超許可和資質范圍進行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超深越界、違法分包、轉包、出租、轉借資質許可證照的;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4)證照被撤銷、吊銷,或因存在重大隱患被責令停產整頓仍擅自非法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5)不遵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關閉、限期內未實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區域違法生產或只生產不技改的;
(7)非法違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8)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業領導帶班、隱患排查治理、緊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不落實的;
(3)未開展全員安全培訓,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持證上崗的;
(4)未按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或勞動防護用品使用不當的;
(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編制、未備案、未組織演練的;
(6)違反規定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藝、設備、設施的;
(7)煤礦井下緊急避險、道路交通動態監管等安全設施設備不完善的;
(8)安全設施、設備保養維護不當,帶病運行的;
(9)安全距離不夠、安全通道不暢通、安全警示標志不完善的;
(10)未依法依規落實防瓦斯、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頂、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電擊、防墜落等相關安全生產防范措施的;
(11)交通運輸超速、超載、超限,生產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超定量、改變工房用途組織生產,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
(12)冶金煤氣有限空間作業、高溫液體運輸作業和職業危害嚴重且防范措施不落實的。
(四)重點工作分工
省公安廳牽頭負責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煙花爆竹、劇毒化學品“打非治違”工作,重點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反“三超一疲勞”專項行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民爆物品非法經營、運輸、儲存、使用以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運輸行為的整治。
省安監局牽頭負責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和冶金、等工貿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重點開展井下不按規定機械通風、不按規定探放水、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實、露天采石場不按規定實施中深孔爆破、尾礦庫隱患治理、煙花爆竹無許可生產和違法轉包、分包、出租、“三違”行為的專項治理以及城市工業災害防治。
省煤炭工業局牽頭負責煤礦“打非治違”工作,重點治理技改整合礦井違法生產、不按規定探放水、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實;隨意停開地面主扇與井下局扇、井下違規串聯通風與循環風、瓦斯超限作業;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抽采不到位或防突措施落實不到位,未經瓦斯防治能力評估或評估不合格;安全質量標準化未達到規定要求擅自組織生產;非法承包、超能力生產等重大違法行為。
省國土資源廳牽頭負責礦產資源整頓整合過程中的“打非治違”工作,重點打擊非法違法勘探、開采等行為。
省交通運輸廳牽頭負責水上交通、高速公路施工和道路客貨運輸領域“打非治違”工作,重點打擊非法渡口、渡船和非危貨車輛運輸危險品,整治非客運船只載客和旅游包車市場以及高速公路施工隱患。
省城鄉和住房建設廳牽頭負責各類房屋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重點查處不遵守法定建設程序擅自組織工程施工或存在資質掛靠、違法分包轉包、拒不服從安全監管等行為。
省水利廳牽頭負責水利建設施工和河道采砂“打非治違”工作,嚴厲打擊資質掛靠、違法分包轉包、違章施工和非法采砂行為。
省教育廳牽頭負責學生用車(船)安全和中小學校舍安全“打非治違”工作。
省工商局牽頭負責對無證無照非法經營行為的打擊取締。
省質監局牽頭負責特種設備“打非治違”工作,重點打擊取締“土鍋爐”現象,排查治理壓力管道、起重機械以及旅游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
省有色金屬管理局牽頭負責有色金屬行業“打非治違”工作。
省電監辦牽頭負責電力行業“打非治違”工作,重點查處安全距離以內違法施工等行為,督促供電企業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不予供電。
其他行業領域也要根據各自實際,確定本行業、本系統的“打非治違”工作重點。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動員部署階段(2月下旬-3月上旬)
1、廣泛宣傳發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開展宣傳動員,把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和“打非治違”的工作要求傳達落實到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及村委會,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打非治違”的濃厚氛圍。
2、深入排查摸底。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的安全生產隱患、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排查摸底,將重大安全隱患、非法違法應停產整頓和關閉取締的名單整理造冊,建立臺賬,做到底子清楚、情況明了、目標準確。
3、認真安排部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研究制定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集中行動的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措施,在全省精心組織開展一次聲勢浩大的“打非治違”攻堅戰。各市州和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報省安委會辦公室。
(二)集中治理、嚴厲打擊階段(3月中旬-5月上旬)
各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牽頭組織開展部門聯合執法,集中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依法懲處并公開一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典型案件。對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縣級安全監管職能部門提交依法應予重點治理的安全隱患、應予關閉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單位,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并迅速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落實隱患治理、關閉取締措施。對證照過期的,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停產整頓;逾期不能整改達標取證的,提請同級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對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依法立即下達停產整頓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請同級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三)總結通報階段(5月中旬)
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開展“打非治違”集中行動的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并及時向省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情況。省安委會辦公室要對各地各部門開展“打非治違”的工作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并向全省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開展駐點督導。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嚴格落實行政首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的責任。要成立“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行動。要加強督查督辦,推動下級政府認真開展整頓治理。對全省高危企業集中或隱患比較嚴重的30個重點縣市區,由省安委會辦公室統一協調,省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分別牽頭組成工作組,原則上由廳級領導帶隊,重點就“打非治違”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落實、排查摸底、隱患治理、聯合執法、打擊行動、責任追究等工作進行駐點綜合督導,其中3、4月份為集中駐點督導期。
(二)突出重點,嚴厲打擊整治。縣、鄉人民政府作為“打非治違”的責任主體,要從相關部門抽調執法人員,成立“打非治違”執法行動組,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地區,嚴格開展巡查執法,進行重點打擊。要把“打非治違”和掃黑除惡、治爆緝槍、反腐倡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從根本上打掉非法違法行為的“黑后臺”和“保護傘”。對排查出來的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依法責令停產整頓,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依法關閉取締;對經責令整改后仍發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三)轉變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打非治違”與“作風建設主題月”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加強思想政治教育,使廣大安全監管人員牢固樹立執法為民、安全發展的意識,切實養成求真務實、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組織監管人員深入基層、深入企業,寓監管于服務,積極幫助基層和企業排憂解難。各駐點督導工作組要加強作風建設,嚴格工作紀律,自帶工作經費,不得增加基層負擔,不準索、拿、卡、要,認真督促指導各級各有關部門保護合法企業權益,通過治理隱患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加強監督,嚴格考核問責。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利用12350安全生產電話舉報平臺和各牽頭部門“打非治違”舉報電話,鼓勵、發動群眾舉報非法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從5月1日起,凡舉報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由省安委會辦公室給予500-1000元獎勵。對“打非治違”工作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非法違法行為普遍存在的,要按規定進行警示、通報和約談,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要把“打非治違”列入2012年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重點內容,對工作不認真,成效不明顯,特別是集中行動期間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縣市區、發生重大事故的市州,依規定取消評先資格。
附件:“打非治違”集中行動駐點督導工作組分工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打非治違”駐點督導牽頭單位舉報電話
牽頭單位 舉報電話
省安監局 12350
省國土資源廳 12336
省交通運輸廳 0731-82582246
省地方海事局 0731-84883882
省公安廳 0731-84590323
省煤炭局 0731-82765126
湖南煤監局 0731-85692901
省住建廳 0731-88950065
省教育廳 0731-84736340
省工商局 0731-85693081
省水利廳 0731-85486415
省有色金屬管理局 0731-85559884
省國防科工局 0731-84666023
省人民政府“打非治違”駐點督導工作組分工
組別牽頭單位駐點縣市區整治工作重點
第1組 省安監局云溪區危險化學品
第2組 省安監局臨湘市煙花爆竹
第3組 省安監局祁東縣非煤礦山
第4組 省安監局醴陵市煙花爆竹
第5組 省安監局桃源縣非煤礦山
第6組 省安監局華菱集團冶金安全
第7組 省安監局臨武縣非煤礦山
第8組 省安監局花垣縣非煤礦山
第9組 省安監局瀏陽市煙花爆竹
第10組 省安監局溆浦縣非煤礦山
第11組 省國土資源廳北湖區礦產資源整頓整合
第12組 省交通運輸廳武陵源區旅游包車市場整頓
第13組 省地方海事局汨羅市水上交通
第14組 省公安廳高速公路沿線道路交通
第15組 省公安廳蘆淞區消防安全
第16組 省公安廳鳳凰縣消防安全
第17組 省煤炭局武岡市煤礦安全
第18組 省煤炭局永興縣煤礦安全
第19組 省煤炭局安化縣煤礦安全
第20組 省煤炭局冷水江市煤礦安全
第21組 省煤炭局漣源市煤礦安全
第22組 湖南煤監局耒陽市煤礦安全
第23組 湖南煤監局常寧市煤礦安全
第24組 湖南煤監局宜章縣煤礦安全
第25組 省住建廳雨湖區建筑施工
第26組 省教育廳桃江縣學生用車(船)和校舍安全
第27組 省工商局寧遠縣煙花爆竹
第28組 省水利廳株洲縣河道采砂治理
第29組 省有色金屬管理局攸縣非煤礦山
第30組 省國防科工局桂陽縣民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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