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13日西安市環保局對全市部分區縣12家使用燃煤鍋爐單位和集中供熱單位進行檢查,5家燃煤單位因二氧化硫超標排放被責令限期整改,并分別被處罰10萬元。
據了解,這5家單位分別為:臨潼區機關供熱服務中心(2號站)、(3號站)、西安石油大學(戶縣校區)、陜西明德集中供熱有限公司、西安市蔡倫造紙廠、西航花園小區集中供熱站。5家由于脫硫設施未運行或未按規范操作等原因造成二氧化硫超標排放的單位,按照相關條例分別給予10萬元罰款,并責令10日內整改到位,確保煙氣達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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