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冬季采暖期以來,為保障全市的空氣質量,山東省青島市區兩級監察部門建立了聯動執法機制,對燃煤負荷占全市90%以上的168臺燃煤鍋爐實施了重點監管,加大對脫硫除塵、在線監控設施、煤炭含硫量以及煙氣排放情況監察頻次。
今年以來,青島市共檢查燃煤供熱企業330余家次。對35家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導致煙氣超標排放的違法企業實施限期整改,并處罰款71萬余元。對建筑工地和建設道路以及企業物料堆場揚塵的監管采取了宣傳和執法檢查相結合辦法,制定了《青島市建筑施工環境保護管理須知》,印發到重點工地,開展了春秋兩季揚塵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對未采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36家建筑工地進行了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