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1月“禁燃令”頒布以來,云南省昆明市環保局組織市級工商、公安、衛生等部門組成督查組,強力推進高污染禁燃工作,對不按要求進行改燃、改造的單位將依法進行強制執行。
通過綜合整治,昆明市已完成改燃、改造、取締、停用和正在改燃、改造4蒸噸/小時以下(含4蒸噸/小時)燃煤鍋爐356臺(套),大灶、茶水爐、熱水爐500余臺(眼),強行取締、關停30家違法企業。昆明市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同比下降30%,全市煤煙型污染得到進一步控制。截至9月23日,昆明空氣質量達標率100%,優級天數1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