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治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從2009年8月1日起,在城區全面禁用1噸以下燃煤鍋爐。為保證此次禁用1噸以下燃煤鍋爐工作順利實施,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目的,采用法律、經濟、行政、技術手段強化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全面推進集中供熱、集中供水、推廣清潔燃料、地源熱泵、水源熱泵,2009年8月1日起撫順市城區全面禁用1噸以下燃煤鍋爐,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二、工作任務
1、自2009年3月1日起,禁止在建城區內新建燃煤鍋爐,如在建城區內新建鍋爐必須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太陽能、生物質能源等清潔能源或使用地源熱泵及水源熱泵。應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生物質能源的必須使用專用爐具。對各類新建的1噸以下鍋爐嚴把審批關,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區域總量指標內。
2、在新城區開發和老城區改造過程中,規劃局應按商業網點布點要求合理規劃浴池用地,單獨建設洗浴設施,嚴禁在居民樓下建設浴池。
3、自2009年8月1日起,新撫區、望花區、順城區、東洲區、撫順經濟開發區將禁用1噸以下燃煤鍋爐,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太陽能、生物質能源等清潔能源,使用地源熱泵、水源熱泵或直接購買商品熱水及蒸汽。按照分塊分段實施的原則,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做好統籌安排,確保禁用工作如期完成。
4、供電、供水、城市管理及公安部門要積極配合各區政府、撫順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做好1噸以下燃煤鍋爐禁用工作。
5、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環保部門須對1噸以下燃煤鍋爐建立詳細的禁用檔案(審批表、管理記錄、歷年來收費單據、歷年來處罰票據、業主詳細信息、鍋爐拆除前后照片、鍋爐房詳細地址以及停用鍋爐所履行的法律手續等)。
三、具體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確保此次禁用工作順利開展,市政府決定成立以市委常委、副市長奚克路為組長的禁用1噸以下燃煤鍋爐工作領導小組,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執法局)、新撫區、望花區、東洲區、順城區、撫順經濟開發區、自來水公司、供電公司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禁用1噸以下燃煤鍋爐工作市環保局為牽頭單位,各區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是此次禁用1噸以下燃煤鍋爐工作的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執法局)、撫順供電公司、撫順自來水公司為配合單位。市政府將與各區政府、開發區政府簽訂目標責任狀并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
2、加大扶持力度
為保障此次禁用1噸以下燃煤鍋爐工作順利開展,市政府已安排專項資金1000萬元,對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拆除2008年7月24日統計在冊的鍋爐工作予以補助。拆除鍋爐是指將爐體移出鍋爐房并拆除煙筒。8月1日后拆除的1噸以下燃煤鍋爐不予補助。
3、加強調度,定期通報
禁用1噸以下燃煤鍋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半個月召開一次調度會,對各區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禁用鍋爐情況進行調度,并將工作進展情況形成專報報領導小組及市級相關領導。8月1日后仍有1噸以下燃煤鍋爐使用的區,該區年底目標考核為不達標單位并對該區實行區域限批。
市政府成立驗收組,從5月份開始對上月拆除鍋爐數進行驗收,并按照每月25%的形象進度進行考核。對拆除鍋爐通過驗收的給予全額補助。8月份開始進行全面驗收,按照驗收結果進行補助。
4、加強溝通,密切配合
在撫順市禁用1噸以下燃煤鍋爐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禁用1噸以下燃煤鍋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成員單位,保證此次禁用工作順利開展、有序推進。對逾期仍在使用的1噸以下燃煤鍋爐將采取強制措施,依法予以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