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質檢總局、云南省質監局的部署和要求,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有效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進一步提升檢驗隊伍的法律意識,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2月20日,云南省特種設備安全檢測研究院(以下簡稱特檢院)組織全院干部職工召開學習座談會,學習《國務院關于修改〈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新《條例》),積極宣傳新《條例》,全面提高依法檢驗質量。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是我國第一部關于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專門法規。這部《條例》規定了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全過程安全監察的基本制度。自2003年6月1日實施至今,5年多來,這部《條例》對于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社會各方反映較好。然而,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鍋爐、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數量急速增長,其節能管理和安全管理問題日益突出,舊《條例》已經遠遠不能滿足社會的需要,進行修改已勢在必行。新《條例》賦予了特檢院監督檢驗權、定期檢驗權、進口檢驗權、無損檢測權,檢驗收費權和培訓權;云南省質監局也賦予了特檢院事故鑒定的權力。同時,新《條例》的實施也給特檢院帶來了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