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十一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約束性指標,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和《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央財政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十大重點節能工程項目給予適當資金支持和獎勵。廣西省桂林市能源系統優化節能項目及水泥生產線純低溫余熱發電項目分獲國家2008年第一批節能改造財政資金315萬元、550萬元支持。兩項目實施后節能總量達3.46萬噸標準煤。為適應旅游名城對企業環保的要求,水泥生產線利用回轉窯在煅燒過程中的大量余熱,配套建設18MW純低溫余熱發電機組實現能源的二次利用,預計年發電量13800萬kWh;且年可減排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廢棄物10多萬噸。同時廢氣經過余熱發電PH鍋爐、AQC鍋爐的沉降,減輕了原有電收塵的除塵壓力,使得收塵效果更佳,實現了經濟效益與環保效益的雙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