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烏魯木齊市開展分散鍋爐測溫活動,從2008年12月30日開始,將持續到2009年1月15日,將涉及1萬4千多戶市民。市供熱行辦綜合負責人說,此次測溫活動的重點針對小鍋爐供熱區域、管網末端、新建并網小區、本采暖期并入的原社會分散鍋爐供熱區域(包括城鄉接合部)、系統改造后供熱區域、群眾投訴或多次集中反映供熱溫度偏低的區域。
烏魯木齊供暖期間室內溫度的標準為18℃±2℃。供熱單位測量溫度時,測量點應處于被測房間的中央。所測室溫記錄要求測溫人員和用熱戶共同簽字認可。如果對供熱單位測量的溫度值有異議的,市民可在測溫報告中提出自己的建議,也可向市區兩級供熱管理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