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是國內大部分地方煉油廠的主要原料,也是船舶、電廠等用戶經常使用的大宗燃料,可謂影響廣泛。但由于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中并未提及燃料油,市場對其是否會被納入征稅范圍抱有疑問。對此,國稅總局有關人士12月9日證實,燃料油將明確納入燃油稅征收范圍。
國稅總局人士已確認,《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中所指的“其他成品油”也包括燃料油,擬將燃料油的消費稅類比柴油,即從2009年1月1日起,稅率從每升0.1元大幅提高到每升0.8元。方案實施后,意味著每噸燃料油消費稅為811.6元,較未調整前的每噸101.45元/噸,猛增了710.15元/噸;考慮到消費稅部分仍要征收增值稅,因此每噸燃料油實際增加成本高達830元左右。以上周五混調高硫180CST燃料油中國均價2300元/噸比照,消費稅權重將占到燃料油價格成本的高達40%。廣東黃埔地區有部分進口商擔心,一旦消費稅最終牽連燃料油,將直接導致進口成本暴漲,燃料油經濟性也可能大為縮減,對直餾燃料油或混調燃料油需求將形成沉重打擊。汕頭某電廠人士表示,由于此前燃料油經濟性重新超過煤炭和水煤漿,正在考慮重新啟動燃料油鍋爐,此次一旦消費稅暴漲,將可能放棄這個計劃。近期剛剛重啟燃油鍋爐的工業用戶也重新轉為觀望。部分華東和華南燃料油進口商宣稱,將上書發改委,希望不要過度加重燃料油的相關稅負。
上述分析,國家此次改革的思路是節能減排,同時考慮到抑制以燃料油名義出廠的偷逃稅渠道,所以此次燃料油難以“獨善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