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目前在用燃煤鍋爐(窯爐)共計1399臺。為此,南昌結合實際情況,全面啟動淘汰燃煤鍋爐(窯爐)工作。位于東湖區轄區內的江西省人民醫院的一臺燃煤鍋爐由于排放標準不達標,鍋爐使用熱效率過低(低于60%),與南昌市的經濟社會發展不相符。因此,江西省人民醫院主動出資,對該院不合格的燃煤鍋爐進行拆除,為全市淘汰不合格燃煤鍋爐、推動南昌節能減排工作作出表率。據介紹,到今年12月31日前,南昌市將淘汰燃煤鍋爐(窯爐)30臺。其中,淘汰東湖區、西湖區、青山湖區、青云譜區燃煤鍋爐(含生活、工業鍋爐)6臺,淘汰除中心城區外區域(含四縣、灣里區)的高耗能、高污染燃煤鍋爐10臺,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工業窯爐14臺。2008年底前,全市要基本拆除中心城區內4噸以下的燃煤鍋爐。2010年前,南昌將全部拆除中心城區內4噸及4噸以上的燃煤鍋爐。
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是江西省消耗一次能源的主要設備,每年煤炭的消耗量約占全省一能源消費總量的1/3。目前,全省約有13000臺燃煤工業鍋爐,單臺鍋爐容量小,設備相對陳舊老化,實際運行平均效率較低,一些燃煤工業鍋爐超標排放現象仍然存在。據了解,江西省日前出臺了《2007年江西省淘汰燃煤鍋爐(窯爐)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各設區市要結合本地燃煤鍋爐(窯爐)分布情況開展淘汰工作。要求凡列入各設區市中心城區4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依法予以淘汰;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屬國家明令淘汰的鍋爐,磚瓦行業18門以下輪窯以及立窯、無頂輪窯、馬蹄窯等,建筑陶瓷(工業陶瓷)燃煤倒焰窯等,要立即淘汰。同時,鍋爐熱效率低于《江西省工業鍋爐經濟運行最低控制值》要求且無修理改造值;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且無修理改造價值;排放的污染物不符合環保排放標準且治理無望的在用燃煤鍋爐(窯爐),都要依法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