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安排,從2007年開始,榆林城區將用3年時間集中治理大氣污染,逐步實現天藍、水綠、城靚,使人居環境舒適優美。
9月17日,榆林市環保局向榆林城區132家單位發放了燃煤鍋爐整改任務書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對榆林城區燃煤鍋爐限期整改的通告》,要求需要整改的單位限期實施整改。通告要求:一是城市集中供熱管網的大范圍內,燃煤鍋爐一律拆除,納入集中供熱系統;二是城區內榆陽路以北,迎賓大道以北,榆溪河以東,東城墻以西的區域內,燃煤鍋爐全部改造為天然氣鍋爐;三是以上區域外,燃煤機械鍋爐必須加裝高效除塵裝置,經市環保局驗收后方可使用,其他燃煤鍋爐禁止使用煙煤,可以使用環保部門認定的無煙煤、蘭炭和型煤;四是鍋爐整改工作必須于2007年11月1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