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造成5死4傷的溫州仰義“7·30”泰豪鞋廠鍋爐爆炸事故原因現已查明。這起重大責任事故是由于經營企業強令無證人員違章冒險作業,且超期未對設備進行校驗造成的。昨天,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批準逮捕該鞋廠的3名企業負責人徐某、林某、吳某。
2006年7月30日晚9時許,溫州市鹿城區仰義鄉沿江工業區泰豪鞋廠發生鍋爐爆炸,
導致部分廠房和廠區圍墻外小店倒塌,造成店內5人死亡、4人受傷。據調查,該起事故是由于鞋廠的一名工人在生產時,發現水箱內的水溫超過正常工作溫度,就將鍋爐分汽缸通往水箱的出汽閥關閉,致使鍋爐氣壓升高且安全閥未正常啟跳而引發爆炸。作為企業負責人的林某、吳某和徐某沒有按要求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和配備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而是安排無證人員操作鍋爐,最終釀成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