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奮力書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對內蒙古的戰略定位,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探索資源型地區轉型發展新路徑,推動內蒙古在建設“兩個屏障”、“兩個基地”、“一個橋頭堡”上展現新作為,切實提升保障國家生態、能源、糧食、產業和邊疆安全功能,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打造服務保障全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更大貢獻。《意見》明確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轉變方式、調整結構,改革開放、塑造優勢,底線思維、保障安全,保障民生、凝聚民心等工作原則,提出到2027年、2035年的發展目標。
《意見》部署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一是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筑牢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二是推動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優化,構建多元發展、多極支撐的現代化產業體系。三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探索資源型地區轉型發展新路徑。四是構建新型能源體系,增強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保供能力。五是加快推進農牧業現代化,提升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綜合生產能力。六是積極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推動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建設提質升級。七是加強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筑牢北疆安全穩定屏障。
《意見》要求,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始終貫穿于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全過程各方面。強化政策支持,發揮重大項目牽引帶動作用,在重點產業發展、重大項目落地等方面給予支持。內蒙古自治區要落實主體責任,制定工作清單,明確時間表、施工圖,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根據《意見》確定的目標任務,加強指導協調,出臺配套政策,對內蒙古落實“五大任務”給予大力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意見》實施的跟蹤評估,完善工作機制,協調解決突出問題,重要情況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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