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出臺13條相關措施。意見提出,力爭到2025年,全省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30%以上;全省培育10家以上年處理量100萬噸級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每個設區市建成1個以上建筑垃圾消納與資源化利用綜合基地。
規范前端收運方面,各設區市要建立管理臺賬,實行全過程管理,分類規范收運行為,建立市場收運機制。提升末端處置能力方面,加快綜合基地建設,構建以市級基地為主、縣區級和中小微企業為輔的利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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