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十堰市日前召開淘汰燃煤鍋爐督辦會,會議強調,對于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改造的,將實行補貼讓利;超出時限未完成改造的,將依法予以處罰。據悉,2014年以來,十堰中心城區已累計淘汰燃煤鍋爐119臺、581.83蒸噸。為加快燃煤鍋爐淘汰進度,今年市政府出臺補貼政策,對在2013年9月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完成淘汰燃煤鍋爐改造任務的,按照3萬元/蒸噸標準給予補貼;對2016年7月1日以后完成改造的,不再享受獎勵和補貼政策;2017年1月1日后未完成改造任務的,將拆除燃煤鍋爐,并依法予以處罰。據了解,此外,在今年2月份召開的十堰市淘汰燃煤鍋爐推進會上,十堰東風中燃城市發展有限公司與十堰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負責人均表示,對實施燃料鍋爐改用天然氣的企業,每蒸噸給予4萬元讓利補貼。目前,十堰中心城區一季度淘汰燃煤鍋爐14臺71.3蒸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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