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沈陽市人民政府日前正式發布《關于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的通告》,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旨在加強大氣污染治理,改善城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
據悉,沈陽市實施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而進行的。《通告》的主要內容是: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單臺10蒸噸/小時或者7兆瓦及以下燃煤鍋爐,即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并于6月30日前,自行拆除完成并網,不具備并網條件的,應當實施清潔能源改造;但建城區外不具備并網或者清潔能源改造條件的燃煤鍋爐除外。
二、鼓勵燃煤鍋爐污染防治設施和清潔能源改造項目實施第三方治理運營,采取委托建設運營、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開展合作。
三、鼓勵供熱鍋爐房經營者采用投資入股、合作經營等方式開展拆除工作。原鍋爐房除做換熱站之外,可由原單位開展多種經營。
四、違反《通告》規定,擅自使用燃煤鍋爐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查封;逾期未拆除完成并網或者清潔能源改造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拆除;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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