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3月31日是杭州市燃煤鍋(窯)爐淘汰改造補貼的最后期限,超出最后期限完成淘汰改造的將不再給予財政補貼。據悉,自從該市提出力爭“三年任務,一年完成”,并對按要求淘汰改造的燃煤鍋(窯)爐給予財政補貼后,高污染燃料鍋(窯)爐淘汰改造工作明顯提速,任務完成情況在溫州各縣(市、區)的排名從去年1-8月的第十名,一躍提升至去年底第一名,完成溫州下達年度任務數的近300%。截至今年3月15日,該市已累計拆除注銷燃煤鍋(窯)爐528臺,占總任務數的86%。據了解,目前經討論,各單位形成一致意見:對于已申請延期和去年底已拆除注銷的燃煤鍋(窯)爐,財政補貼的最后期限統一確定為3月31日,在3月31日前僅完成拆除注銷的,發放拆除補貼,不發放改造補貼;在3月31日前既未完成拆除注銷也未完成替代改造的,不發放任何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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