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為健全燃煤鍋爐監管工作機制,有效解決燃煤鍋爐的環境污染問題,桂林市日前出臺《大氣污染防治燃煤小鍋爐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明確將淘汰或整治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禁止新建每小時2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下一步桂林市將著力推進集中供熱和燃煤鍋爐“煤改氣”,淘汰分散燃煤小鍋爐,有序推進工業園區采用熱電聯產或大型企業余熱利用等方式實施集中供熱,鼓勵余熱、余壓、余能綜合利用,著力推進燃煤鍋爐“煤改氣”等清潔能源替代工程。
根據《方案》規定,桂林市將在城市市區和相關區域全面開展燃煤鍋爐整治工作。8月底前,完成2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的淘汰和改造;2015年年底前,完成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的淘汰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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