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今年5月,為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哈爾濱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改善城市大氣環境質量,依據《哈爾濱市原煤散燒污染防治辦法》有關規定,哈市環保局決定對哈市建成區288家商服業的373臺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實施限期整改,要求在8月底前,使用清潔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熱熱網。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單位,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聲明:鍋爐信息網圖片及新聞版權所有,未經許可,請勿轉載,轉載請注明來源,違者必究!
據了解,今年5月,為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哈爾濱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改善城市大氣環境質量,依據《哈爾濱市原煤散燒污染防治辦法》有關規定,哈市環保局決定對哈市建成區288家商服業的373臺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實施限期整改,要求在8月底前,使用清潔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熱熱網。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單位,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聲明:鍋爐信息網圖片及新聞版權所有,未經許可,請勿轉載,轉載請注明來源,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