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北京市發改委昨日發布通知稱,自4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氣和增量氣門站價格實現并軌。經市政府批準,決定調整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管道天然氣非居民銷售價格統一上調0.13元/立方米。其中,工商業用氣最高銷售價格調整為3.78元/立方米,發電用氣(含供暖、制冷)調整為3.22元/立方米,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非居民用氣)調整為3.17元/立方米。民生活、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社會福利機構、城鄉社區居委會等用氣(不包括集中供熱用氣)以及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應的居民用氣價格不作調整。據了解,北京同時將按照氣價上漲導致的燃氣供熱成本提高幅度調整供熱價格。從今冬供暖季起,按建筑面積交費的非居民供熱價格將統一由每平方米46元調整為每平方米47元;按熱計量收費的非居民供熱價格中,基本熱價不變,仍為每平方米18元,計量熱價部分依不同表計,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32元或每吉焦8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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