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鍋爐點火到汽輪發電機并網前,鍋爐以較低的燃燒強度運行,爐膛出口煙溫的控制應≯540℃,防止再熱器元件超溫。
2、機組并網后低負荷運行,由于燃燒總風量保持不變,再熱蒸汽溫度與主蒸汽溫度的差可以通過燃燒器角度在小范圍內調整,操作擺動燃燒器角度時應緩慢進行,每次改變3-5%;間隔5-10分鐘再操作下一次,同時注意不應使輻射再熱器、屏式、分板式再熱器元件超溫。并且不要使擺動燃燒器到上下極限位置。
在利用上擺燃燒器提高再熱器蒸汽溫度時注意過熱器一、二級減溫器出口溫度不得過低,至少有20℃以上的過熱度。
3、當機組負荷升高時投入制粉系統后,燃燒強度的增加和燃燒所需空氣量的變化,再熱蒸汽溫度會以較快的速度上升。在此期間特別注意投入磨煤機時,高壓加熱器已經正常運行,鍋爐吹灰后各受熱面溫度已經在極限值以下并有調節裕量,磨煤機啟動后燃燒強度應緩慢地逐漸增加,防止鍋爐趕上火造成嚴重超溫,制粉系統投入后隨負荷的增加燃燒器擺動角度應逐漸擺到水平位置以下,過熱器噴水隨之適當增加,防止過熱器超溫。
4、鍋爐投磨后,除按規定進行吹灰工作外,還應根據負荷高低及再熱器元件溫度的變化加強爐膛吹灰工作,以防止受熱元件超溫。當機組負荷達到65%額定負荷時,將再熱蒸汽溫度逐漸提高到540℃。
5、再熱噴水減溫器為緊急情況下降溫之用,當燃燒器角度已擺到極限值附近,燃燒氧量已降到最低水冷壁連續吹灰仍不能使再熱溫度降至545℃以下時,投入再熱噴水減溫器,噴水閥前壓力控制在9.0MPa,噴水量的大小不應使減溫器出口汽溫的過熱度小于20℃。
6、再熱噴水減溫器投入備用,應在再熱蒸汽溫度達到530℃以上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