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大通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地區各有關單位:
為嚴格落實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鍋爐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淮府辦〔2013〕110號)要求,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即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鍋爐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轄區內鍋爐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消除鍋爐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成立大通區鍋爐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姚國飛副區長任組長,區安監局、區環保局、區經信委、區住建委、區園區辦、區行政執法局、大通公安分局、大通質監分局、大通工商分局、大通消防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大通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
二、 整治目標
(一)全面摸清轄區內在用鍋爐數量,分布情況,鍋爐安全使用狀況,鍋爐操作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等。
(二)徹底清查安全隱患和其他問題,及時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嚴格落實各種規章制度,保證再用鍋爐安全可靠,符合環保要求的鍋爐設備。
三、整治范圍及整治重點
(一)整治范圍:全區內在用承壓蒸汽鍋爐,承壓熱水鍋爐及有機熱載體鍋爐。
(二)整治重點:重點檢查鍋爐安全管理薄弱,日常管理不規范的單位;重點依法查處非法制造“土鍋爐”,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未經檢驗合格鍋爐和未經培訓無證上崗操作的違法行為。
四、職責分工
區安監局:負責整治相關工作牽頭工作,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協調和指導,督促各有關單位開展調查摸底和隱患治理。
大通質監分局:負責專項治理具體工作,負責組織聯合檢查,對非法安裝,使用鍋爐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督促整改,匯總各部門上報整治進度情況,負責對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的培訓。
區環保局:負責查處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鍋爐使用單位。
各鄉鎮人民政府、大通街道辦事處、區園區辦:負責轄區內的鍋爐整治工作,制定專項整治方案,明確專人負責,建立健全轄區內的鍋爐使用檔案,督促使用單位對其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
專項整治成員單位,認真安排參加鍋爐專項整治工作的人員,做好各自的相關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安排部署階段(2013年12月1日-12月9日)。各鄉鎮、街道,區園區辦要依照責任分工,確定一名聯絡員(聯絡員信息表見附件1);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本轄區鍋爐整治實施方案;召開專項整治工作會議,進行任務分解和責任落實。
(二)調查摸底階段(2013年12月10日-12月20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街道,區園區辦負責對本轄區內的鍋爐進行徹底調查摸排,掌握詳細情況,并填寫相關表格(見附件2、附件3),于12月20日前上報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12月21日-2014年1月6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令使用單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對檢驗不合格或未經檢驗的鍋爐設備,操作人員未經培訓擅自上崗的,責令其使用單位立即停止使用;依法取締違法制造的“土鍋爐”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以及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鍋爐設備;對于非法安裝、私自維修或改造鍋爐設備的,由相應的執法機構立案查處。
(四)檢查督促階段(2014年1月7日-1月17日)。區鍋爐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重點檢查停止使用和依法取締執行情況。
(五)總結驗收階段(2014年1月18日-2月10日)。認真開展專項整治回頭看活動,拾遺補缺,整理完善各項基礎資料,形成書面整治工作報告,于2月10日前上報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和區相關部門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一步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加大隱患整改督促力度,嚴格控制煙塵排放,確保鍋爐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堅持監督與服務并重的原則。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可行合理的解決辦法,限期整改。屬違法制造“土鍋爐”或存在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堅決予以取締。
(三)強化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鍋爐安全法規及使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
(四)加強協調。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實抓好專項整治工作。
(五)形成長效監管機制。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要圍繞構建“企業全面負責、部門依法監督、政府督促協調、社會廣泛監督”的鍋爐安全整治工作格局,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附:1、聯絡員信息表;
2、鍋爐使用情況調查表;
3、鍋爐安全專項整治匯總表;
4、鍋爐整治基本要求。
為嚴格落實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鍋爐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淮府辦〔2013〕110號)要求,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即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鍋爐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轄區內鍋爐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消除鍋爐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成立大通區鍋爐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姚國飛副區長任組長,區安監局、區環保局、區經信委、區住建委、區園區辦、區行政執法局、大通公安分局、大通質監分局、大通工商分局、大通消防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大通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
二、 整治目標
(一)全面摸清轄區內在用鍋爐數量,分布情況,鍋爐安全使用狀況,鍋爐操作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等。
(二)徹底清查安全隱患和其他問題,及時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嚴格落實各種規章制度,保證再用鍋爐安全可靠,符合環保要求的鍋爐設備。
三、整治范圍及整治重點
(一)整治范圍:全區內在用承壓蒸汽鍋爐,承壓熱水鍋爐及有機熱載體鍋爐。
(二)整治重點:重點檢查鍋爐安全管理薄弱,日常管理不規范的單位;重點依法查處非法制造“土鍋爐”,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未經檢驗合格鍋爐和未經培訓無證上崗操作的違法行為。
四、職責分工
區安監局:負責整治相關工作牽頭工作,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協調和指導,督促各有關單位開展調查摸底和隱患治理。
大通質監分局:負責專項治理具體工作,負責組織聯合檢查,對非法安裝,使用鍋爐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督促整改,匯總各部門上報整治進度情況,負責對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的培訓。
區環保局:負責查處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鍋爐使用單位。
各鄉鎮人民政府、大通街道辦事處、區園區辦:負責轄區內的鍋爐整治工作,制定專項整治方案,明確專人負責,建立健全轄區內的鍋爐使用檔案,督促使用單位對其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
專項整治成員單位,認真安排參加鍋爐專項整治工作的人員,做好各自的相關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安排部署階段(2013年12月1日-12月9日)。各鄉鎮、街道,區園區辦要依照責任分工,確定一名聯絡員(聯絡員信息表見附件1);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本轄區鍋爐整治實施方案;召開專項整治工作會議,進行任務分解和責任落實。
(二)調查摸底階段(2013年12月10日-12月20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街道,區園區辦負責對本轄區內的鍋爐進行徹底調查摸排,掌握詳細情況,并填寫相關表格(見附件2、附件3),于12月20日前上報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12月21日-2014年1月6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令使用單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對檢驗不合格或未經檢驗的鍋爐設備,操作人員未經培訓擅自上崗的,責令其使用單位立即停止使用;依法取締違法制造的“土鍋爐”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以及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鍋爐設備;對于非法安裝、私自維修或改造鍋爐設備的,由相應的執法機構立案查處。
(四)檢查督促階段(2014年1月7日-1月17日)。區鍋爐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重點檢查停止使用和依法取締執行情況。
(五)總結驗收階段(2014年1月18日-2月10日)。認真開展專項整治回頭看活動,拾遺補缺,整理完善各項基礎資料,形成書面整治工作報告,于2月10日前上報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和區相關部門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一步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加大隱患整改督促力度,嚴格控制煙塵排放,確保鍋爐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堅持監督與服務并重的原則。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可行合理的解決辦法,限期整改。屬違法制造“土鍋爐”或存在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堅決予以取締。
(三)強化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鍋爐安全法規及使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
(四)加強協調。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實抓好專項整治工作。
(五)形成長效監管機制。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要圍繞構建“企業全面負責、部門依法監督、政府督促協調、社會廣泛監督”的鍋爐安全整治工作格局,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附:1、聯絡員信息表;
2、鍋爐使用情況調查表;
3、鍋爐安全專項整治匯總表;
4、鍋爐整治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