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政辦發[2011]33號
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2011年限期改造城區燃煤鍋爐的通知
城關、七里河、西固、安寧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大氣污染治理步伐,促進節能減排,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2011年市政府將1000蒸噸燃煤鍋清潔能源爐改造列為為民辦實事之一,現根據《蘭州市城區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實施方案》(蘭政發〔2005〕41號)精神,就2011年城區燃煤鍋爐限期改造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1年計劃改造城區燃煤鍋爐223臺,總噸位1605噸(詳見附表),減少原煤散燒約48萬噸,減少煙塵排放1386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5238噸。列入改造計劃的單位要迅速制定方案,及早銜接落實改造資金,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清潔能源(天然氣、電)、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準清潔能源水煤漿技術等方式進行改造,確保于今年10月15日前完成改造任務。
二、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強化職能的要求,積極做好燃煤鍋爐改造相關服務工作,為改造工作順利進行提供堅實保障。財政補助資金按照分級負責的補助原則和標準執行,省屬單位補助資金由各自主管部門向省級財政申請,中央、部隊、鐵路單位補助資金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
三、四城區政府具體負責城區燃煤鍋爐改造工作,市建設局和西熱東輸管網建設辦公室負責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改造工作;市國資委、市建設局、市房產局等部門負責各自所管轄單位的燃煤鍋爐改造工作;蘭州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負責改造天然氣鍋爐的燃氣管網敷設和氣源供應;市環保局負責督促檢查。2011年采暖期結束后,對列入改造計劃的燃煤鍋爐,市環保局將對其停止辦理排污許可證,市質監局將吊銷其鍋爐安全許可證。對未按期完成改造鍋爐的單位,環保局將停止審批其新、改、擴建設項目,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