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膜法電廠鍋爐水處理設備系統
全膜法電廠鍋爐水處理設備系統本系統由超濾裝置、反滲透系統(RO)、EDI系統及加藥輔助系統四部分組成。其中超濾包括微孔過濾器、超濾裝置等,反滲透系統采用二級除鹽。
全膜法電廠鍋爐水處理設備系統工藝流程圖
鍋爐給水處理系統進水水質
序號 項目 單位 水質控制指標
1 pH值 (25℃) — 7.0~8.5
2 懸浮物 mg/L ≤10
3 濁度 NTU ≤5
4 BOD5 mg/L ≤5
5 CODCr mg/L ≤30
6 鐵 mg/L ≤0.5
7 錳 mg/L ≤0.2
8 Cl- mg/L ≤250
9 鈣硬度(以CaCO3計) mg/L ≤250
10 甲基橙硬度(以CaCO3計) mg/L ≤200
11 NH3-N mg/L ≤5
12 總磷(以P計) mg/L ≤1
13 溶解性總固體 mg/L ≤1000
14 游離氯 mg/L 末端 0.1~0.2
15 石油類 mg/L ≤5
16 細菌總數 個/mL ≤1000
全膜法電廠鍋爐水處理設備系統出水水質
序號 項 目 出水水質
1 硬度 ≤2μmol/L
2 溶氧 ≤15μg/L
3 鐵 ≤50μg/L
4 銅 ≤10μg/L
5 SiO2 ≤100μg/L
6 油 <1mg/L
7 PH(25℃) 8.8~9.2
8 電導率 ≤0.2μS/cm
全膜法電廠鍋爐水處理設備系統標準和規范
建設標準和規范
鍋爐給水處理系統的設計、制造、施工、安裝、調試、試驗及檢查、試運行、考核、zui終交付等應符合相關的法律及規范,以及zui新版的ISO和IEC標準。對于標準的采用應符合下述原則:
與安---全、環保、工業衛生、消防等相關的事項須執行及地方有關法規、標準。
系統設計、安裝、調試指導、檢驗、性能試驗等執行標準。
進口設備的制造工藝和材料應符合中國標準及設備進口國標準。
國產設備制造及設計標準:
(1) GB/T50109-2006《工業用水軟化除鹽設計規范》
(2) GB150-2011《壓力容器》
(3) JB2932-1999 《水處理設備制造技術條件》
(4) 勞動部《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5) JB/T74-1994《管路法蘭技術條件》
(6) JB/T75-1994(2009)《管路法蘭類型》
(7) JB/T81-1994《凸面板式平焊鋼制管法蘭》
(8) JB/T87-1994《管路法蘭用石棉橡膠墊片》
(9) 電氣設備滿足GB7251《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標準,控制箱的防護等級按
(10) GB4942.1-2006《旋轉電機整體結構的防護等級(IP代碼)-分級》的規定標明, 控制箱的防護等級不低于主設備的防護等級。
(11) GB 755-2008 《旋轉電機 定額和性能》
(12) DL/T 5153-2002 《火力發電廠廠用電設計技術規定》
(13) DL/T5137-2001 《電測量及電能計量裝置設計技術規程》
(14) SH3401-3410 《石油化工管道器材標準(合訂本)》
(15) GB/T19249-2003 《反滲透水處理設備》
(16) GB 50316-2008 《工業金屬管道設計規范》
(17) HG/T20679-1990《化工管道、設備外防腐設計規定》
(18) HG/T20677-2013《橡膠襯里化工設備》
(19) DL/T5068-2006《火力發電廠化學設計技術規程》
(20) SDDZ037 《電廠水處理設備制造質量分等標準》
(21) DL543-2009《電廠用水處理設備驗收導則》
(22) DL/T5210.4-2009《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價規程》(第4部分: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
(23) DL/T5210.5-2009《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價規程》(第5部分:管道及系統)
(24) DL/T5210.6-2009《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價規程》(第6部分:水處理及制氫設備和系統)
(25) DL/T5210.7-2009《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價規程》(第7部分:焊接工程)
(26) DL/T5210.8-2009《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價規程》(第8部分:加工配制)
(27) GB235-82《工業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28) GB50683-2011《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29) 50093-2013《工業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30) GB50254~201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
襯里鋼管和管件應符合下列標準的zui新版本的規定要求:
HG21501-1993《襯膠鋼管和管件》
HG20538-1992《襯塑(PP、PE、PVC)鋼管和管件》
投標方應在開始投料制造之前,向招標方提供一份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書及準備正式使用的有關標準和規定的目錄清單。
當上述規范或標準對某些專用材料不適時,則可采用材料生產廠的標準。RO系統設計時應用各膜元件制造廠的設計導則及設計軟件進行 。
鍋爐化水處理系統的總體要求
化水處理設備(包括所有需要的輔助設備)滿足以下總體要求:
― 采用當前成熟、先進、可靠的技術,造價要合理
― 所有的設備和材料應是全新的
― 裝置高利用率,減少閑置設備
― 所有設備的控制、監視均可通過通訊進入DCS控制系統― 運行費用zui少
― 觀察、監視、維護簡單
― 運行人員數量zui少
― 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
― 節省能源、水和原材料
― 系統的設計壽命至少為30年
— 系統運行班次:24小時連續運行.
— 供水方式:連續供水。
— 操作方式:工控機控制,全自動運行(自動/手動可切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