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于2014年9月12日聯合下發了《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通知,主要是為貫徹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和國家能源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4〕31號)要求,加快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進一步提升煤電高效清潔發展水平,制定的行動計劃,共分七大方面,現將主要內容分期摘錄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行動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落實“節約、清潔、安全”的能源戰略方針,推行更嚴格能效環保標準,加快燃煤發電升級與改造,努力實現供電煤耗、污染排放、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三降低”和安全運行質量、技術裝備水平、電煤占煤炭消費比重“三提高”,打造高效清潔可持續發展的煤電產業“升級版”,為國家能源發展和戰略安全夯實基礎。
(二)行動目標。全國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0克標準煤/千瓦時(以下簡稱“克/千瓦時”);東部地區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中部地區新建機組原則上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鼓勵西部地區新建機組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
到2020年,現役燃煤發電機組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時,其中現役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除空冷機組外)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時。東部地區現役30萬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發電機組、10萬千瓦及以上自備燃煤發電機組以及其他有條件的燃煤發電機組,改造后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
在執行更嚴格能效環保標準的前提下,到2020年,力爭使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下降到62%以內,電煤占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到60%以上。
二、加強新建機組準入控制
(三)嚴格能效準入門檻。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含已納入國家火電建設規劃且具備變更機組選型條件的項目)原則上采用60萬千瓦及以上超超臨界機組,100萬千瓦級濕冷、空冷機組設計供電煤耗分別不高于282、299克/千瓦時,60萬千瓦級濕冷、空冷機組分別不高于285、302克/千瓦時。30萬千瓦及以上供熱機組和30萬千瓦及以上循環流化床低熱值煤發電機組原則上采用超臨界參數。對循環流化床低熱值煤發電機組,30萬千瓦級濕冷、空冷機組設計供電煤耗分別不高于310、327克/千瓦時,60萬千瓦級濕冷、空冷機組分別不高于303、320克/千瓦時。
(四)嚴控大氣污染物排放。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含在建和項目已納入國家火電建設規劃的機組)應同步建設先進高效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不得設置煙氣旁路通道。東部地區(遼寧、北京、天津、河北、山東、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海南等11省市)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即在基準氧含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中部地區(黑龍江、吉林、山西、安徽、湖北、湖南、河南、江西等8?。┬陆C組原則上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鼓勵西部地區新建機組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支持同步開展大氣污染物聯合協同脫除,減少三氧化硫、汞、砷等污染物排放。
(五)優化區域煤電布局。嚴格按照能效、環保準入標準布局新建燃煤發電項目。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耗煤項目要實行煤炭減量替代。除熱電聯產外,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現有多臺燃煤機組裝機容量合計達到30萬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則建設為大容量燃煤機組。
統籌資源環境等因素,嚴格落實節能、節水和環保措施,科學推進西部地區錫盟、鄂爾多斯、晉北、晉中、晉東、陜北、寧東、哈密、準東等大型煤電基地開發,繼續擴大西部煤電東送規模。中部及其他地區適度建設路口電站及負荷中心支撐電源。
(六)積極發展熱電聯產。堅持“以熱定電”,嚴格落實熱負荷,科學制定熱電聯產規劃,建設高效燃煤熱電機組,同步完善配套供熱管網,對集中供熱范圍內的分散燃煤小鍋爐實施替代和限期淘汰。到2020年,燃煤熱電機組裝機容量占煤電總裝機容量比重力爭達到28%。在符合條件的大中型城市,適度建設大型熱電機組,鼓勵建設背壓式熱電機組;在中小型城市和熱負荷集中的工業園區,優先建設背壓式熱電機組;鼓勵發展熱電冷多聯供。
(七)有序發展低熱值煤發電。嚴格落實低熱值煤發電產業政策,重點在主要煤炭生產省區和大型煤炭礦區規劃建設低熱值煤發電項目,原則上立足本地消納,合理規劃建設規模和建設時序。禁止以低熱值煤發電名義建設常規燃煤發電項目。
根據煤矸石、煤泥和洗中煤等低熱值煤資源的利用價值,選擇最佳途徑實現綜合利用,用于發電的煤矸石熱值不低于5020千焦(1200千卡)/千克。以煤矸石為主要燃料的,入爐燃料收到基熱值不高于14640千焦(3500千卡)/千克,具備條件的地區原則上采用30萬千瓦級及以上超臨界循環流化床機組。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應盡可能兼顧周邊工業企業和居民集中用熱需求。
三、加快現役機組改造升級
(八)深入淘汰落后產能。完善火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后續政策,加快淘汰以下火電機組:單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下的常規小火電機組;以發電為主的燃油鍋爐及發電機組;大電網覆蓋范圍內,單機容量10萬千瓦級及以下的常規燃煤火電機組、單機容量20萬千瓦級及以下設計壽命期滿和不實施供熱改造的常規燃煤火電機組;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國家最新環保標準且不實施環保改造的燃煤火電機組。鼓勵具備條件地區通過建設背壓式熱電機組、高效清潔大型熱電機組等方式,對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燃煤小熱電機組實施替代。2020年前,力爭淘汰落后火電機組1000萬千瓦以上。
(九)實施綜合節能改造。因廠制宜采用汽輪機通流部分改造、鍋爐煙氣余熱回收利用、電機變頻、供熱改造等成熟適用的節能改造技術,重點對30萬千瓦和60萬千瓦等級亞臨界、超臨界機組實施綜合性、系統性節能改造,改造后供電煤耗力爭達到同類型機組先進水平。20萬千瓦級及以下純凝機組重點實施供熱改造,優先改造為背壓式供熱機組。力爭2015年前完成改造機組容量1.5億千瓦,“十三五”期間完成3.5億千瓦。
(十)推進環保設施改造。重點推進現役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環保改造,燃煤發電機組必須安裝高效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未達標排放的要加快實施環保設施改造升級,確保滿足最低技術出力以上全負荷、全時段穩定達標排放要求。穩步推進東部地區現役30萬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發電機組和有條件的30萬千瓦以下公用燃煤發電機組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的環保改造,2014年啟動800萬千瓦機組改造示范項目,2020年前力爭完成改造機組容量1.5億千瓦以上。鼓勵其他地區現役燃煤發電機組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或接近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的環保改造。
因廠制宜采用成熟適用的環保改造技術,除塵可采用低(低)溫靜電除塵器、電袋除塵器、布袋除塵器等裝置,鼓勵加裝濕式靜電除塵裝置;脫硫可實施脫硫裝置增容改造,必要時采用單塔雙循環、雙塔雙循環等更高效率脫硫設施;脫硝可采用低氮燃燒、高效率SCR(選擇性催化還原法)脫硝裝置等技術。
(十一)強化自備機組節能減排。對企業自備電廠火電機組,符合第(八)條淘汰條件的,企業應實施自主淘汰;供電煤耗高于同類型機組平均水平5克/千瓦時及以上的自備燃煤發電機組,應加快實施節能改造;未實現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的自備燃煤發電機組要加快實施環保設施改造升級;東部地區10萬千瓦及以上自備燃煤發電機組要逐步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的環保改造。
在氣源有保障的條件下,京津冀區域城市建成區、長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區域到2017年基本完成自備燃煤電站的天然氣替代改造任務。